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6409-LHGH-012)
各投标人:
观湖办事处2017春节悬挂灯笼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GX2016409-LHGH-012)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评分标准第四点“报价合理性报价(1)投标人用工成本费用支出占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比例的40%或以上得8分;45%-49%得4分;44%以下得0分。(2)车辆、机械使用成本的合理性:车辆、机械使用成本占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的比例为10%或以上得3分,比例低于15%的,本项不得分。以《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列表》为准。”
现澄清为:(1)投标人用工成本费用支出占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比例的40%或以上得8分;35%-39%得4分;34%以下得0分。
(2)车辆、机械使用成本的合理性:车辆、机械使用成本占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的比例为15%或以上得3分,比例低于15%的,本项不得分。以《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列表》为准。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