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6434-SCZJ)
各投标人:
2017年度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ZGX2016434-SCZJ)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 现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调整为:投标人须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
2、 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的均调整为:法人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