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7279-SCZJ)
各投标人:
深圳市人民医院IVF工作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GX2017279-SCZJ)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将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取消;
2.将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明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取消;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