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办公室实验室装修及配套家具项目(招标编号:
SZGX2020034-HYKJ-001)》招标文件的澄清函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范本及主要条款”第六条“付款方式”中的“保修期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更改为“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二年)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0755-23907064
0755-2396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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