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育新学校新建校区大屏幕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失败评审结果通知
(招标编号:SZGX08152)
根据招标文件“2.2 本招标文件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的指标或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即废标。”
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3.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见招标公告资质要求)”为带★要求。经审查深圳市健利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晶海电子有限公司两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资质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在深圳地区有不少于5个的供货实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
在唱标过程中, 深圳市锐拓灯饰照明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2要求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未进入开标程序。
根据招标文件第10.2.2条款“评标时发现废标致使有效投标少于三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后,评标委员会一致通过,本项目重新招标。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