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动脉硬化诊断仪采购项目
招标失败评审结果通知
(招标编号:SZGX08161)
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在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动脉硬化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GX08161)的开标、评标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结果如下:
①深圳市粤健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5.2 投标人须在2008年10月07日17时30分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以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为准”的规定到帐,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②深圳市平健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市旺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浩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本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4.3.1投标文件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正本封面上签字、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须加盖骑缝章”要求加盖骑缝章,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③根据招标文件第10.2.2条款“评标时发现废标致使有效投标少于三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后,评标委员会一致通过,本项目重新招标。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