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招标编号:SZGX09233)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地王大厦激光地标项目在预中标结果公示期间,2009年11月10日我公司收到深圳市雅其光科技有限公司对预中标人东莞市环宇激光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09年11月13日上午10:00邀请原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复议。经评标委员会复核相关资料,原预中标单位东莞市环宇激光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非深圳公司应在深圳设有完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注册文件)”的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废标条款中的“10.1.9 招标文件中标有“★”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该公司按废标处理,取消其预中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根据2009年11月9日评标报告及11月13日复议报告,一致决定综合评审结果排序第二的深圳大学为预中标人。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