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华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零星修缮工程预选供应
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GX2013110-LHHQ-
001)的重要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收到龙华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发来的《关于审查候选中标人资料结果的函》,我公司认真调阅了本项目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及评标报告,发现:预中标人深圳市新国俊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第27页第九条(带★号)第8点“企业办公场所房地产证或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的要求提供该项证明资料,根据招标文件相关废标条款,不满足“★”号指标作废标处理的规定,决定取消深圳市新国俊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预中标资格。
根据本项目的评标报告递增深圳市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五位预中标人。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